东盟FORM E原产地证填写规范:
***栏:包括:出口商名称、地址、国家等。
第2栏
包括:收货人的名称、地址、国家等。
第3栏
包括:运输方式及路线(就所知而言)等。
此栏应填离港日期、运输工具及卸货口岸。
第4栏
此栏由进口国海关标注产品享受关税优惠情况,
第5栏
包括:商品顺序号等。
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,则按不同品种分列“1”、“2”、“3”……,以此类推。单项商品,此栏填“1”。
第6栏
包括:唛头及包装号等
注意:
⑴此栏的唛头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上的唛头一致,填打***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。
⑵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,也不能出现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原产地字
⑶此栏不得留空。如货物无唛头时,应填打“无唛头”(N/M或NO MARK)。
⑷如唛头过多,此栏不够填,可填在第7、8、9、10栏结束符以下的空白处。